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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大石乡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4 |
大石乡机动车非法营运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石乡机动车非法营运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政府有关部门、乡辖各单位:
经大石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石乡机动车非法营运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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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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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机动车非法营运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乡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机动车非法营运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利用各类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查处7座及以上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职业性、跨区县(域)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组织、团伙、“羊儿客”。
(三)以大石场镇、忠县新立高速路服务区、澄溪高速路出口、临近丰都县周边乡镇等地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查处运输外出务工人员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扰乱公共交通秩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实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负责与垫江县交通执法大队、杠家交巡警中队、大石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大石派出所:落实公安民警参加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的“羊儿客”;严厉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制假贩假、假冒和套牌车辆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碍执行公务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的“羊儿客”、驾驶员进行传唤调查。
大石小学: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以学生教育为平台,以小手牵大手为纽带,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教育力量作用,提高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用车报告制度;教育学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乡社事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规范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及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处理,牵头落实残疾人稳定工作。
乡党群办: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工作。
乡平安办: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处理打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此次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做好涉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抚就业 帮扶工作。各村(社区)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负起专项整治的属地责任;二是负责专项整治期间本行政区域安全稳定,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并造册上报;四是制作两条横幅标语并在辖区内悬挂,营造整治氛围;五是定期向乡应急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1、召开工作会议。召开全乡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对辖区涉嫌非法营运车主、驾驶员开展“面对面”谈话活动,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清理摸排。各村(社区)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清理摸排工作,各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协助相关村(社区)开展摸排,相关摸排情况要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并由各村(社区)综治专干及时报至乡应急办。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宣传单、宣传车等载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6月15日)。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乡应急办牵头,垫江县交通执法大队、杠家交巡警中队、大石派出所参加,统一按照乡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上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在行动过程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车主、驾驶员限期进行整改;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辆进行依法查扣、统一停放、统一处理;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销毁。
2、严格依法整治。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注意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对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3、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各有关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定期互相通报情况,及时分析情况、部署工作,注重掌握社会上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收集,及时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
4、强化帮扶疏导。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机动车非法营运车主、驾驶员、残疾人等群体疏导方案,从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解决退出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对边远村,要及时研究交通组织方案,科学配置交通资源,适时增投运力,保证群众出行需求。
(三)总结建制阶段(202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乡辖各单位向乡应急办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工作总结,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营运常态化整治工作力度,防止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乡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村(社区)、乡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属地职能,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措施,层层抓落实,形成整治合力。乡社事办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整治行动,积极协调、指导残疾人就业,尽最大努力消除残疾人代步车、专用车从事非法营运。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强调文明执法,继续开展“树立形象,文明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犯法。严禁搞利益驱动,不得下达罚没款指标。
(四)落实责任,强化检查。乡政府将对各村(社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突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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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